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淄川电视台面向社会万元征集台标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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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ctv99 发表于 2013-6-16 07:19:07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为更好地展示淄川电视台的时代风采,优化品牌形象,增进电视与观众的沟通交流,提升电视的传播力和影响力,淄川电视台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台标。
一、设计要求:
1、突出电视行业特点,体现淄川独特的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,体现时代特征,符合电视视觉效果。
2、构图简洁、色彩明快、个性鲜明、构思巧妙,寓意深刻,富有美感、动感和时代感,具有现代设计理念和视觉冲击力,便于记忆和识别。
3、能够适用于电视屏幕、采访设备、场地、印刷品、徽章以及其他电视衍生产品。
4、必须是原创作品,杜绝抄袭、雷同。严禁侵犯知识产权,避免商标异议。
5、与其他各级各类电视台的台标有明显区别。
二、投稿要求:
1、应征作品必须制作打印版或手绘版,台标图案必须填色。
2、稿件要简洁大方、整洁清晰、色彩鲜明。
3、打印版或手绘版设计图案规格统一为10cm×10cm , 以A4纸绘制或打印,填充颜色,并注明标准色。
4、参赛者应认真填写《淄川电视台台标设计征集表》,注明作者姓名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、创意说明等,创意说明在100字以内。
5、应征者(无论单位或个人)应签署《淄川区广播电视局征集电视台台标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书》,连同作品一并提交。否则,将取消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。相关表格和文书可在淄川广电网(www.zcgd.net)直接下载或到淄川电视台填写。
6、截稿时间: 2013年7月1日。
三、作品投递:
应征作品连同相关报表一同寄往淄川电视台。
邮编:255100。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“台标征集稿件”字样。

联系人:淄川区广播电视局   王延河
联系电话:0533——6221605  13969380511
四、评选办法:
淄川区广播电视局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,从中评出特等奖1名,奖金10000元;一等奖2名,奖金1000元;二等奖3名,奖金500元;三等奖10名,精美奖品1份。
五、说明:
1、来稿一律不退,请自留底稿。获奖作品将在淄川电视台展播。
2、淄川电视台有关资料及节目介绍可登陆淄川广电网:www.zcgd.net
3、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淄川区广播电视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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